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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31
小朋友
宝宝是个非常友善的小朋友。所有家庭成员中,她最喜爱的人自然是我这个妈妈,而且喜欢得丝毫不加掩饰,那一声声脆脆嫩嫩亲亲热热的“妈妈”,一个个紧紧的全身心投入的拥抱,一次次亲不够的甜甜的吻,还有亮晶晶的眸子里流露出的爱意和笑意,让我感到既欣慰又感动。只要有我在,她基本上只要和我在一起,哪怕是无聊地玩着扑克牌,哪怕连她自己都觉得很无趣地问我:“妈妈,玩什么游戏呢?”她还是不会选择别人,只要我。
但是,我要上班、吃饭、洗澡、更衣,总有或长或短离开她的时候。开始她会不肯,不依,甚至哭闹,或者是索性装佯,我一遍遍和她道别,她只当没听到,嘴里重复着一句话“妈妈抱”,表情坚决而倔强,谁要抱她她就用力躲开,紧紧抓着我的衣服。有时候只能咬咬牙狠狠心,她哭闹也是有底的,鲜少有持续超过1分钟的时候。即便如此,当妈妈的还是没有办法听着孩子的哭声摔门而出,那种揪心的感觉,用撕心裂肺形容也不为过。
有时候,我只好趁她不注意悄悄溜走,心里知道这样不好,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让孩子缺乏安全感,认为妈妈是随时可能突然消失的。每次走了之后不久就给家里打个电话,问问宝宝有没有哭,每次家里人都告诉我,没有啊,她玩得可好了,提都没提妈妈。听到这样的回答,我反而会松口气。思念是一种太过绵长的慢性钝痛,我一个人承受就好了。
她也有很通情达理的时候,譬如晚上实在渴睡,才会主动对我说:“妈妈晚安”。又或者爸爸值班回来、或是有新鲜好玩的东西吸引了她,她才舍得丢下妈妈,直奔爸爸而去。而她最让我们感动的,还是她和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,常常会冷不丁的喊一声“爸爸”,接着喊一声“妈妈”,或者笑着说“爸爸妈妈和宝宝”,她虽然小,可是也很享受家人团聚的欢乐时光,享受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时刻。有一次我问她:宝宝,你是要爸爸还是要妈妈?她想也没想就回答我:要爸爸妈妈。
白天我们上班,小朋友和退休的外公外婆待在家。他们每天带她出去玩,超市、公园、海底世界、菜场,幼儿园每周五下午是家长开放日,他们也是常客。据说白天宝宝也常提起我们,但提起的时候都是说:“爸爸妈妈上班去啦”,其实她有点想我们,但她也不得不接受我们要上班不能一直陪在她左右的这一现实。我想,每个人都是这么长大的吧,从小就要尝试去接受一些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事,久炼成钢,待到对一切都习以为常认为理所当然,就是真的长大了。
忽然想起一个电视上看来的小插曲。蔡琴女士在一次接受访问的时候说,小的时候她总喜欢跟着爸爸一起去看电影,直到有一天爸爸对她说,小琴啊,你也要试着自己一个人去看电影才行啊,因为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有人陪着你的,你始终要学会独处,学会和自己做伴的。后来蔡琴女士结束了一段婚姻,想起其父这段话,感慨不已。我们都是挎着篮子赶路的旅人,一路上不停的捡起些什么,同时必须丢掉点什么,方能继续前行。从头到尾,始终陪着自己的,只有自己。
一时间有点小伤感。当妈妈的爱孩子,自然是爱到无以复加,即使是这样,却也不能拍着胸脯对她说:孩子,无论何时,只要你需要我,我一定会出现在你的面前。唉,谁让我不是超人,不是蜘蛛侠,不是蝙蝠侠,不是阿拉丁神灯,不是会法术的金鱼,也不是巫婆呢。
每一次当我在她身后看她快乐地朝前走,我猜她一定不知离愁为何物。我笑着看她欢乐地奔来跑去,也笑自己太多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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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30
花开的声音
中午阳光很好,出去走走,赫然发现濠河边多了红的桃花,黄的迎春,还有绿绿的柳枝。难道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?这里不见梨花,但桃花盛开,着实让人心情豁然开朗。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[诗经]当中,最最喜欢的便是这一句呢。
当然,喜欢的句子还有很多,譬如[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,纵我不往,子宁不嗣音?][风雨如晦,鸡鸣不已,即见君子,云胡不喜?][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,有位佳人,在水一方][之子于归,宜室宜家]……觉得古人真是浪漫多情,妙趣横生,无论是暗恋心动,还是欣喜若狂,又或者是惊为天人,爱慕有加,只消简短精妙的几个字就淋漓尽致地跃然纸上。而我也真是很喜欢这样传统和经典的文字,不论多大年纪,读来始觉满口余香,意味无穷。可惜人笨,只能意会,无法言传。
路过常去的铺子,老板极力推荐他新上架的小姑娘的襦裙,我看那交领、右大襟、宽袖、绳带系结,下面的裙子短至膝盖以上,加上娇美的洋红桃花图案,觉得煞是可爱,欣然买下。唔,这一点我和师太看法不同,小孩子穿得色彩斑斓不一定得和马戏团扯上干系,若一直蓝黑白,童年岂不是太单调了些!但我也不欣赏奇装异服,这一点,不论男女老幼。舒适永远是首当其冲的要求,然后是得体、整洁、合身,在需要的时候,考虑品牌,因它基本和品质是成正比呢。
傍晚开始冷了起来,这天气,乍暖还寒,叫人恼不得、气不得、骂不得、喜不得,爱恨交织,只能咬牙切齿地用手指点点她的额头,嗔怪道:你呀!接下来就是语塞。对调皮而可爱的孩子,往往如此。再暖和一点,春天的脚步再慢一点,带着宝宝赏花去,也许,我们能听到花开的声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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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26
喜欢
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一个风景,旅行过后,总不能把风景也带走,只好让它留存在那里。
我有一个朋友,相貌平凡但才情兼备,大学毕业之后工作好几年遇到了现在的妻子,他很爱他的妻子,虽然每次跟我们这些朋友提起妻子的时候,总是谦虚地微微笑着,说她如何如何,长得不漂亮,学历一般般,不会做家务,像个小孩子,诸如此类。但是,我们每个人都知道,他对她有多么在乎,是捧在手里怕摔了、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种。
他在他的空间里有为她而做的专门的相册,几百张照片,每一张都经过精心而不失真的处理,而且这些相册拥有同一个美丽的名字:一生有你。以他的才华,其实不难为这些或在旅途中、或在家中、或娴雅或俏皮的照片命名,但是他没有,只是简而言之地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:你这一生的美丽,由我来留存,我这一生的记忆,专为你而开放。
他们现在有了爱情的结晶。我曾经问他,想要儿子还是女儿呢?他反过来叫我猜。我笑而不语。他微笑道,希望是女儿。五个月后他告诉我,真的是个女儿。欢喜之情,溢于言表。他爱她,自然希望能有个和她一样的女儿,其实,这并不难猜的。
喜欢一个人,就像喜欢一个风景,旅行过后,虽不能把风景带走,但是,也可以把它留存在记忆里,一生带在身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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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25
好好写功课
同事接了幼儿园放学的女儿来办公室玩,我们几个叔叔阿姨一起逗她。小姑娘开始的时候怯怯的,不做声,后来渐渐熟了,话也多了起来。她告诉我们,再过几天她就五岁了。其父在一旁纠正说:明年的今日再过几天才是五虚岁,现在才三周岁。她又说,幼儿园的老师教他们唱歌了。我们诚心央求她唱给我们听,她正经说道:在幼儿园能唱,在爸爸办公室不能唱。我们不解,问为什么,她不答,转移话题道:我以后还要上初中、上大学、上班的。我们很惊奇于孩子的跳跃式思维,问她:上班干什么呢?她想了想,答曰:上班写作业啊,我爸爸每天上班都是写作业。其父解释道:我晚上来加班,她问我上班干嘛,我就说,写作业去!
原来如此!小小的孩子心目尚有一份不明就里的责任感,虽然幼稚可爱,但还是让人隐约生出几分敬佩的。
这些天过得浑浑噩噩,似乎无甚可写,也没什么记录的必要。生活中细枝末节的东西,一眨眼就能被忽略,每天遇到什么人,做了什么事,吃了什么买了什么丢了什么忘了什么,为什么而欢喜、悲伤、哀愁、气愤、怨怼……选择哪些去记录又选择哪些去遗忘呢?写到现在,真的有些糊涂了。
以前总是说,写作是一种周期性的情绪病,现在却越来越发觉自己的这个情绪周期变得运转缓慢且逐渐延长。想写的时候没时间,有时间了却没感觉。于是又开始怀念上学时候的夜晚,回到家或宿舍,打开台灯,泡杯热茶,听着音乐,伏案写日记,对自己的勉励和鞭策,对某个人的心动和牵挂,对过去的缅怀和追忆,对将来的憧憬和幻想,一切都可以淋漓尽致的直抒胸臆。那时候似乎总是既有情思又有时间,话很少,字很多。
后来有了电脑,但很长一段时间内还是不习惯用电脑写字,觉得面对一片空白的屏幕,脑子里也变得一片空白。其实直到现在也是这样,专业的、官方的、学术的东西可以用word轻松写出,博客却一定要在模板里才能写,很奇怪。并且也不再手写日记了,也不完全是懒的缘故,还有其他的原因,但是我不想说,也不愿意去深究。就当这是一个漫长周期中的静止期吧。
春分一过,明显觉得白昼开始变长,每天回家的路上还能看到一路的夕阳,到家天也不会黑,还能带着宝贝女儿在小区里玩一会儿,这真好。我喜欢把她抱在怀里亲了又亲,闻了又闻,怎么亲也亲不够,怎么闻也闻不够。她穿着小球鞋,小微喇叭裤把小屁股包得翘翘的,走路的样子真好看,说话老清楚的,还经常会情不自禁的唱起歌来,她真是个快乐的小娃娃。看着她,怎么不叫人喜上眉梢,心花怒放呢?
我喜欢春天,喜欢阳光,喜欢清风,从前没有发现它们的好,有了宝宝之后,我只愿大自然每天都清净明朗,予我的宝贝阳光和雨露,滋润她成长的每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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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20
春分日,昼夜平分。
心扉:
眨眼又是春分,天气变得暖洋洋的,这几天的风很大,中午如果待在办公室,又会觉得很困倦,想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春困了吧。
[栋笃神探]进行到第7集便没有再继续下去,不是因为不喜欢,只是没时间没精力。心里很想把手头所有的事情都做好,但是实验根本不是一件可以急功近利的事,很多时候你只能等待。
宝宝一天天长大,带给我们无限的欢乐幸福。他们都说我太宠她,不像妈妈而更像姐姐。恰巧这几天看[倾城之恋],有一首插曲就叫[妹妹],听过之后会发觉,原来姐姐对妹妹的感情当中,竟也有似母爱的成分。包容她,牵挂她,关心她,守护她,怜惜她,为她的喜而喜,为她的忧而忧。原著中没有可以描写流苏和宝络之间的姐妹情深,但电视剧中做了仔细的刻画,我喜欢这样。如果我有一个妹妹,我也会很疼她,照顾她,和她一起逛街,喝咖啡,换穿衣服,分享心事,尽我所能满足她的一切不过分的要求,就像对我的宝贝女儿一样。
从今天起,开始昼长夜短了,祝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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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17
滴答滴答地
晚归。在楼下泊车,忽闻河畔传来阵阵蛙鸣,此起彼伏,心里一惊,今夕何夕!竟有蛙鸣声如此?阳春三月尚未到,柳树尚未爆新芽,只不过这几日的暖风吹得人浑浑噩噩忘乎所以,直把他乡当故乡了罢。
疲惫。连日来似乎都在路上跑,短短三天车子跑了将近300公里,加油洗车还是眼前的事,一转眼油表指针降下小半,车子也蒙上一层灰。看吧,永远没有完美的一切,开始怀疑洗车的必要性,华东沿海城市的沙尘尚且如此,北方的沙尘暴又将如何呢,无法想象。
困倦。春眠不觉晓,天天想睡觉。[珠宝]追完了,开始复习[栋笃神探],爱极了黄子华,以我这般年纪身份竟然还有看得心动的男性艺人,实属不易。他的魅力与众不同,叫人过目不忘,回味无穷。
央8的[倾城之恋]放了好几日,陈数不是我理想中的白流苏,黄觉更不是我想象中的范柳原。那位自称印度王室私生女的萨蛮夷公主长相有几分神似苏菲玛索,叫人忍不住多看几眼。姑且看之,好坏日后再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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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15
与亦舒有关的零零碎碎
1. 文字。
惆怅旧欢如梦:什么是惆怅旧欢如梦?大雨倾盆的时候,海水卷上沙滩的时候……
意难平:出自《红楼梦》宝钗的判词“纵使齐眉举案,到底意难平”。
花事了:开到荼蘼花事了。不仅引用过,而且分别有《开到荼蘼》、《花事了》为题目的作品。
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:不知是否引自《Gone with the wind》,Anyway, tomorrow is another day?玫瑰是一朵玫瑰。
出自美国诗人Robert Lee Frost(1875-1963)。原诗如下:
The rose is a rose,And was always a rose.
But the theory now goes.
That the apple's a rose,And the pear is, and so's
The plum, I suppose.The dear only knows
What will next prove a rose.
You, of course,are a rose ---- But were always a rose.
多年以后如果相逢,何以贺汝?以沉默以眼泪。
拜伦(1788-1824)的诗,原文是:
If I should see you , after long year.
How should i get, with silence and tears.
但丁初遇比亚翠丝,对她一见钟情,第二次见面时比亚翠丝已经结婚了,没多久就去世了。
意思是但丁对比亚翠丝一见倾心,永志难忘,余生都为之哀伤思念。
真是应了那句“一切在想象中才是完美的”。
因为没有更多的接触,在感情最真挚热诚的时候,一切嘎然而止,留下的只有美好的回忆,而且永远没有了变坏的可能。怎能不让人难以释怀呢!你喜欢勃拉姆斯吗?
当时不明白是什么含义,只知道勃拉姆斯的《摇篮曲》,查了一下。
于是了解了勃拉姆斯一段长达40多年含蓄而克制的爱情:
年轻内向的音乐才子一见钟情地爱上了老师的夫人——克拉拉比勃拉姆斯大14岁。
并且即便是在他的老师去世之后,他也没有向心中的爱人吐露感情,
而是一直在陪伴在她的身边照料她和她的孩子,那首《摇篮曲》也是给她的孩子们做的。也有说法是来自法国女作家萨岗的同名中篇小说,18岁的男孩爱上了中年妇女,看到电杆音乐会海报,借故搭讪:“你喜欢勃拉姆斯吗?”
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?而你比他更美丽。
出自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,也许某个夏天对于亦舒有特别的念想。我记得她曾说过:不是每年都像1975年的夏天。
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's day?
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:
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,
And summer'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:
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,
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'd;
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,
By chance, or nature'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'd;
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,
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'st;
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'st in his shade,
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'st:
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, or eyes can see,
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2. 衣着。
真是数不清亦舒有多少女主角热爱白衣白裤了,要紧是穿的随意,吃水果或是被小朋友弄脏了毫不介意。
某些女主角永远可以把黑色穿的耀眼。
除了白衣白裤以外,开丝米是最常出现的,估计就是细羊绒。
记得有这样一段话,虽然是描写伦敦,但是也能看出亦舒的着装情趣:我喜欢伦敦,有点脏,有点破,有点文化,有点冷,一切恰到好处,叫人舒服,象一件凯丝咪羊毛衫穿旧了,从前是好货,但现在可以毫无禁忌地穿着睡中觉,搁洗衣机里洗得缩短三寸,但仍旧保暧轻便。多么妙。
猄皮:猄皮裤子;猄皮外套;猄皮鞋子——红色的、紫色的、黑色的。
芝士布:多是薄薄的芝士布衬衫,女子穿的话里面不穿内衣,松松地穿;或者芝士布长裙。
三个骨牛仔裤:通常搭配大大的白衬衫或者小小猄皮外套。
卡其布:有教养的有品位的男士总选择卡其布裤子。
家境好且有品位的男士穿浅色西装,还是那种皱巴巴的布料,估计是麻的。
穿雪白的丝绸衣裤参加晚宴。
一件T恤+一条牛仔裤走遍欧洲大大小小的美术馆。
鞋子:一方面艳女钟情高跟鞋,“卡珊达拉”是什么来着?另一方面可以看得出亦舒钟情平底鞋。男士穿巴利(Bally)皮鞋才有品位。
亦舒除了旗袍,洋装似乎比较中意华伦天奴和YSL的设计,香奈尔也多次出现过,但女主角喜欢做事时随意卷起袖子,阿玛尼什么出现的似乎不多。
亦舒推崇的童装多以蓝白为主,鲜亮的颜色也只是极浅的贝壳粉红。在《没有季节的都会》中琪琪曾经问妈妈为什么自己只能穿白衣服,常春说:因为我家不是马戏团。——吐舌。
3. 饰物及其他。珍珠耳环,珍珠项链,钻石耳环,琥珀项链。
品牌方面卡地亚(Cartier)的不要,辜青斯机才是高贵,港人的翻译真是要命,辜青斯机到底是什么牌子阿?
不论男女,手表要金劳或是薄薄的白金表才好,关键是戴的随意,挂在皮带上更是潇洒。
最简单式样的银色登喜路(Dunhill)打火机,还有登喜路的扁扁的酒壶。
还有蝴蝶式样,短发上的,鞋子上的etc。
4. 房子。某些人永远住在落阳道。
房子最好全部刷白,统统打通,宽大到可以在屋内骑脚踏车。
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:黄玫瑰家就有,在别的地方也出现过。
水晶摆件。水晶吊灯,水晶杯,水晶烟灰缸,水晶大果盘,水晶玻璃墨水瓶,水晶香水瓶,如果是水晶花瓶,则插满大捧白色的芳香的花。
5. 车子。比较记得的是林宝基尼(LAMBORGHINI),平治(Benz)虽然不甚推崇,但是出现的频率也算比较高。
特别记得“佐佐木小绵羊”,哈哈,是不是小摩托车?
6. 饮食。小说中描写的不是很多,觉得亦舒喜欢精致的菜肴,无论中西,而且对甜品十分热衷。
比较记得的有喜宝做的香橙苏芙喱,好像她说因为这个最难做她才学着做的。
《城市故事》中的周丹薇的职业就是大酒店的面点师,为数不多的胖一点的女主角。(难道金三顺盗版于此?)
另外很多女主角都可以把克鲁格香槟当水喝,或者白兰地,喝醉了也没关系,“长醉是长策”。
7. 植物。亦舒在很多场景都用了昙花做装饰。
雪白的栀子花,香气扑鼻的姜花,也是亦舒的钟爱。
影树:在很多作品中出现过,特别是浅水湾,树影婆娑,一片艳红。
粤人俗称的鸡蛋花树:淡黄色花朵巴嗒巴嗒落到地上。(不知道是什么树,艾米一定知道。)
8. 角色。名字:最爱用的莫过于“家明”(宋家明居多)、“玫瑰”、“丹薇”、“唐”、“小宝”。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是“方太初”、“翟有道”——“太初有道”,啧啧。还有蒋男孙,朱锁锁,喜宝……一见难忘的名字。
长相:亦舒极少直接描述一个人的外貌,形容女子常常只有“剑眉星目”四个字或者是“要到今天,他才明白世界上是真有美女这回事。”而且亦舒似乎喜欢扁面孔,窄肩膀,腰身很瘦。
肤色:皮肤雪白,否则蔷薇色或者蜜色是最健康的肤色。
通常不化妆,但是点胭脂。
头发:蜷曲的短发;海藻般的长发;或者在脑后挽成一个髻。
职业:除了宇宙集团、刘关张律师事务所、孙氏企业,非常喜欢那些稀奇的职业。比如《红尘》中的周如心从事陶瓷修补的(后来我自己写过一篇小说,也以此为女主角的职业);《小郭探案之故事》中的尹芷君从事修补古董,专长是监别并修整十八至十九世纪英国寝室木器家具的,《故园》中的夏铭心是后备海军中尉,《城市故事》中的周丹薇是珍珠酒店的蛋糕师傅,更不用说开小小古玩店,多么有趣!
9. 读书。
《红楼梦》:亦舒除了让笔下人物奉为至宝外,还写过一部《痴情司》,现代板的宝黛故事。
鲁迅:亦舒是非常推崇鲁迅的,伊的刻薄和尖锐多是原自鲁迅的犀利吧?而且亦舒以《伤逝》的男女主人公名字写了小说《我的前半生》。
《小王子》:法国作家圣修伯利的童话作品。有过很多直接和间接的引用,比如《天上所有的星》,小说的名字就已经看出来了。
《国家地理杂志》:如今已成小资符号。笑。
10. 歌。不止一次提到过的有英国民歌《Greensleeves》(《绿袖子》);《Tennessee Walts》(《田纳希华尔兹》);《seven lonely days》(中文版是“给我一个吻”);《直至河水逆流而上》,这个找了很久没找到。
亦舒一定非常喜欢洛史超域(Rod Stewart,就是唱《sailing》的那个人),伊很多书中的人物失意的时候都会响起洛史超域沙哑惆怅的歌声。
还有《奈何》;白光的《如果没有你》;这两个并洛史超域的《I DON'T WANT TO TALK ABOUT IT》一同出现于《玫瑰的故事》。
新疆民歌《沙里洪巴哀》(《没有季节的都会》)和《在那遥远的地方》(《最心爱的歌》)。
还有印度释他(《听我细说》)。
以上部分来源于Mtime时光网。我是红迷,爱玲迷,亦舒迷,钟书迷,其实闲时做些这样的整理或研究,虽谈不上多大的意义,但对自己来说却是很有乐趣的事。从中学时开始看亦舒,对于性格的长成不可谓影响不大,并且,一直到现在,她还是在影响着我,譬如女子要独立,要敬业乐业,要明白幸福靠要自己去创造的道理。
另外,《圆舞》中,傅于琛曾教导周承钰:“真正有气质的女人,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,她不告诉别人她读什么书,去过什么地方,有多少件衣裳,买过多少珠宝,因为她没有自卑感。”——这句话值得永远记住,代代相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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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14
白色情人节
我并不知晓白色情人节的来由,只知道是在今天,离2月14号正好一个月的日子。
中午和香港回来的老同学两口子吃饭,四个人坐了一个装修得似木桶但却很清雅的小包间,聊了许多话题,言谈甚欢。经此一餐,更加认识到我的老公先生骨子里有多么孩子气的纯真,他觉得非同道的人,多讲半句都嫌累,可是遇到他认可的人,竟也可以这般滔滔不绝天马行空口若悬河。巧的是,这位老同学和我是高中同班,和我老公又正好是大学校友,可惜他们差了两届,彼此竟都没有印象。可见二人当初都是老实孩子。
散伙之后,各奔西东。看看天色尚早,宝宝应该还在午睡,于是我们决定去逛街。为了抵制南通市限时收费的停车制度,我们把车停在学校,然后手挽着手步行去商场,正好散步兼消食。空气里有春天特有的气息,吹面不寒杨柳风,连脚步也变得轻盈起来,虽然两人心里都有小小的罪恶感------难得周末,应该陪着我们的小宝贝才对……
照例要经过一段人流复杂的路段,臭豆腐和各色煎炸食物的味道有点叫人倒胃口,看,生活就是这样,再美好也总有这样那样的瑕疵,躲不过,避不及,那么,走过去就好了。
闲逛就是瞎逛,两眼摸黑,逛到哪里是哪里,拿起什么试什么。我们俩有一个共同点,都喜欢打扮对方,并且在这件事情上绝对要比打扮自己来得更有品味。给自己买衣服,我往往是最拿不定主意的,如果无人作陪,最后一定是被营业员忽悠的主。看看包,看看鞋,看看小首饰,看看衣服,最后买了一件小西装,老公绕着我转了一圈,上下打量一番说,很好,很精神,是你的style。我笑。
晚上回来才知道今天也是情人节,虽然心里觉得这种所谓节日的花头精太多,有哗众取宠之嫌,但不得不承认,好的心情如果正好有个巧立名目的节日做衬托,真是会锦上添花呢。








